激发发展新动能宿迁财政投入力度再加大
日期:2019-02-15 11: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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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宿迁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再加大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日前,宿迁市出台《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围绕大力培育创新主体、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等方面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
建立稳定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2019—2021年,市本级财政科技拨款保持年均10%以上增幅;增加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规模,2019年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增加至8000万元,增幅60%;财政科技支出总量达标,2020年全市财政科技总投入将达到12亿元,撬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2020年可达到2.0%。
加大对创新主体培育的支持力度。对入选省“瞪羚”、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分别给予8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由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重大科技项目,在宿实现产业化的,按照该项目省投入的1:1给予配套支持,单个项目补贴额最高可达500万元。
重奖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园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在宿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按投资规模最高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不超过60万元奖励。
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企业引进省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在本市内转移转化的,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5%给予奖补,每户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
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加大科技信贷支持。到2021年市本级“苏科贷”风险补偿资金达到3000万元,并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纳入“苏科贷”风险补偿体系;建立创业投资引导机制,对天使投资机构首轮投资发生的损失,按其实际损失额的15%给予风险补偿,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对天使投资机构首轮实际投资金额给予10%的奖励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建立科技保险支持机制,科技保险补偿资金单笔保单补偿额原则上不超过保险机构单笔保单实际赔付金额的15%,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细化政策、创新方式,规范经费管理,突出绩效评价,高效发挥财政促进科技发展的作用,引领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